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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216
引用:
作者msnow
唉唉法律人, 你這樣不太OK. 起訴書說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慶京交付現金1500萬元賄款"
好歹也說出, "若"非親自收受 但是他支配範圍"非"運用黨務, 或拿到自己口袋.

1. "假如你是檢查官..." 似乎沒回應.
2. "僅"靠口說是否可以當作証據?
回答了似似而非的答案.
不過... 不回答我大概就知道您對法律了解的層級

那些洗地工政治咖槓精也就算了, 究竟他們等級就在那��. 但一個法律人針對上下冊的執著大於偵查不公開, 這......... 跟三民自有什麼不同.
可惜pcdvd時間過了不能編輯, 不然我蠻建議你把那個回應給刪了.

有收受賄賂的後行為
大致可以推斷有期約的前行為
那麼沒有查到收受賄賂的後行為
表示一定有期約的前行為嗎?

別人說收受賄賂的部分證據不清楚
就會有人跳出來說賄賂不一定要直接收受 期約也可以

有高度行為的違背職務收賄罪 起訴內涵已經包含圖利
那麼有低度行為的圖利 就可以反證有高度行為的收賄嗎?

別人說收受賄賂的部分證據不清楚
就有人開始東扯西扯如何違背法令

別人說起訴書載明親自收受的證據不清楚
就有人可以扯受賄不以親自收受為必要

你講前 有人就講後
你講高 有人就講低
你講個案 有人就跟你講通則

大概就是這樣子
舊 2024-12-29, 01:30 PM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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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