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唉法律人, 你這樣不太OK. 起訴書說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慶京交付現金1500萬元賄款"
好歹也說出, "若"非親自收受 但是他支配範圍"非"運用黨務, 或拿到自己口袋.
1. "假如你是檢查官..." 似乎沒回應.
2. "僅"靠口說是否可以當作証據?
回答了似似而非的答案.
不過... 不回答我大概就知道您對法律了解的層級
那些洗地工政治咖槓精也就算了, 究竟他們等級就在那��. 但一個法律人針對上下冊的執著大於偵查不公開, 這......... 跟三民自有什麼不同.
可惜pcdvd時間過了不能編輯, 不然我蠻建議你把那個回應給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