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蠻荒
維持原判就不能再抗告? 就說了規則是人訂的,既然說是人訂的、那就可以改
現在外面許多人都在期待、看這笑話能搞得越大越好
別讓大家失望嘛.......
|
喔?? 試分析一下你的論點。
你講的部分,應該是在《刑事訴訟法》裡規定
你說可以改,那的確可以改,前提是...
法律要立法院才能改喔。
那現在藍白立法院過半數,"藍白立委"要配合修改嗎? 現今的立院多數票,有必要配合嗎?
如果立法院不通過法律...本篇內,你的論點("規則是人訂的,既然說是人訂的、那就可以改"),不成立。
OK?
-------------
重述一下...
1. 本案涉及特定人事物,所以你的論點不成立...
2. 如果...你的論點是指"不涉及的人事物之通則"、"抽象的概念"或是"未來的可能性"。那任何法律都可以改,該論點無討論的必要。
3.
"高院維持原判,或是自行判定。檢方就不能抗告",本句,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