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看...柯在第三次接押庭的辯詞...
引用:
問:李文宗的秘書范雅琪證稱,橘子許芷瑜拿150萬元到台北捷運公司樓下交給她的,可以證明橘子也有經手沈慶京1,500萬元賄款。
答:我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我當時不曉得,但我現在不會說沒有,不會對證據反駁,我要問,檢察官起訴某時地收1,500萬元,某時地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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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
用反問來反駁問題
這種方式,就算是用"學生"的標準來看,也不行吧...
(柯文哲也這樣子教他的小孩回應問題的嗎? 小草是不用說啦,本來就是基本技能...
)
反正這種回答方式,其結果是回去看守所。
「蠢草」或「白党」...只會用訴諸「政治迫害」的角度,來解釋「法庭攻防」,那也可以。
反正...進看守所的又不是蠢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