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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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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抗告理由有二。

決定今天抗告 柯文哲:「橘子」不是共犯、只是證人
引用:
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的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4人本月2日再羈押禁見,柯獄中長考,認為檢方主述的「橘子」許芷瑜不是共犯、只是證人,決定委任律師今天提抗告。抗告狀中午左右送台北地院收狀,法院將與另3名收押被告抗告狀併送台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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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柯文哲的抗告理由,柯認為,本案所涉圖利罪、違背職務收賄罪等部分已調查完畢,無續行羈押之原因與必要,證人「橘子」許芷瑜非本案共犯,充其量僅係證人,且其僅涉政治獻金案,未回國接受偵訊與本案不生影響。

柯的抗告書狀指出,考量本案已連續4個月傳喚數百人次,甚至大規模傳喚金主、黨工幹部造成「寒蟬效應」,而羈押是侵害人權之手段,請二審考量已有至少4個月之強制偵查,本案如蒞庭檢察官所言,事證已經非常明確,就無再予羈押之原因與必要,應考量雙方武器平等,給予雙方一個公平的攻擊防禦機會,請交保處分,以維訴訟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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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5-01-10, 09:59 PM #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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