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沒問題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老老濕
立法院可以請總統
招開國民大會

在透過送審法案給國民大會
來修改爭議性憲法
怎不去作

反而違憲
來賦予自己立法院的職權


你錯了,只有國民大會及國民大會代表才可以要求招開國民大會,總統有義務列席。
反之,總統只有權利提出招開國民大會。

因為總統要向國民大會及國民大會代表負責,所以總統每年都列席國民大會,向國民大會代表提出國情咨文、施政方針且要收受政務檢討、輿情陳情、施政報告。

國民大會確立了中華民國中央政府組織的體制跟架構後,再由立法院按國民大會確立的體制跟架構立法中央政府組織法並設定各政府機關的運作例及法案。「因為五院的存在也是國民大會的決議而成立,因此在中華民國中第二高位的權力機關就是立法院,第三高位的機關是監察院,第四高位的機關是行政院,最後一位是考試院。

我覺得這個前大法官也是腦袋有洞,明知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已經實質廢止,還說五權憲法?又說憲法法庭不能因為政爭而停擺,但是他卻忘了,憲法法庭是國民大會賦予的,而且是立法院立法的。

也就是說,如果國民大會要把憲法法庭的權利收回到國民大會或是變成國民大會的常設機構,那你這些大法官就可以回家吃屎,總統就得請朝野雙方、政院及立院提出立法,廢止憲法法庭。就算國民大會沒有要收回,立法院也可以修法,調整中央政府組織法進而限制憲法法庭。

=======================================

為什麼我目前支持北檢?
因為你們能給柯P一個機會,我為什麼不能給本來就是羈押後才發現的可疑事項一個機會?

再者,如果橘子回來,就如同柯文哲說的,他才是證人而非共犯,那不正好一刀斃命北檢?如果是共犯,那不也正好一刀斃命柯P?

其實我在想,如果我現在是橘子,我肯定不會來。並不是因為我畏罪潛逃,而是我已經獲得自由之身。我這輩子不回台灣,我永遠自由。我可以取得任何國家的身份,我專心理財,我有一輩子花不完的錢。而且如果真有罪,那回來是要做污點證人咬柯P?還是要自投羅網?如果我是無辜的,我更不可以回來,因為我有可能被追殺,也有可能被逼供。

真的是刺激2025啊。
     
      
舊 2025-01-10, 11:13 PM #246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沒問題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