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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istanbul
綠粉最愛玩文字遊戲
這個就罪大惡極,人贓俱獲
怎不學搞柯的玩法,至少1億交保...有嗎..300萬是不是汙辱他,怎不改30萬或3萬


罪大惡極是你講的,法官的看法不需要附和你。

前面就有講過了,起訴後繼續羈押,法官的意願很低。
通常是要重罪、有逃亡之虞,法官才會准押。
因為勾串滅證而繼續羈押的可能性很低。

而有逃亡之虞,必須要有事實佐證。
一般有固定住居所,且之前傳喚都有到庭,法院就會認為羈押必要性不高。
沒記錯的話,林秉文就是之前開庭都有到,所以才可以獲保。

至於柯,那是他自己白目,前面也講過了,柯本來應該也可以獲得交保的,但是他要白目到去違背法官的禁止命令,把自己玩進去了,要怪誰?

怪東怪西就是不會怪柯是吧?



引用:
作者istanbul
好了啦,洗地這麼簡單???現在都不挑成員了?

「判刑當日就升官」高虹安案檢察官、法官被點名「配合辦案」 且「追殺不力就明升暗降」 (https://tw.news.yahoo.com/%E5%88%A4...-110300856.html)

不起訴高虹安都調走說 法界:2升官3案仍在北檢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7310125.aspx)


乖,檢察官要升主任檢察官,有什麼條件,要不說一下?
     
      
舊 2025-01-13, 10:04 AM #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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