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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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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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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cetyIII
現代社會法令多如牛毛,執法者也是看情勢在辦案

只能說躺平就好,想出頭就會有風險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from=google.com

貪466元判2年!檢察官「坦言1句」公衛文心寒 全場怒:司法笑話


得了吧...

公衛文的薪水如果不是公家出的,而是她的老闆出錢的話

那還有"她捐加班費"來當"辦公雜費"的空間嗎?

公家的錢,用"某名義"先請出來,再來看要怎麼用,大家都知道是怎麼回事啦

辦公雜費為什麼不是立委老闆出? 而是洗公家的助理人事費?


有本事A,就不要抱怨被抓...
舊 2025-01-14, 11:34 AM #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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