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cetyIII
法定有罪也沒輒,就是看了浪費司法資源,金額也不符比例原則
我記得也有看過用了公司一張紙被告偷竊的,但最後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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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有五個人被告,除了高以外,通通都緩刑或無罪,這樣還不滿意想要怎樣?
好啊,不滿意就上訴啊,我看高院應該不會緩刑了,因為這種犯後態度不佳,浪費法院資源。
不然以後這種證據明確的都想來凹,真的才是浪費社會資源。
引用:
作者acetyIII
至於委員會,本來就是在解決有爭議的案件,不然請專家來幹嘛,其實我也會很認同疫苗委員會,那些影射或是不同意的專家放話都是坐壁上觀而已,要促成一件事很難,要挑毛病卻很簡單
到現在我還是覺得高端疫苗,依照委員會的作成決議,通過是合理的
反觀這個柯案,如果委員會根本上無權審查這個案件,那就應該撤回決議,而不是查什麼弊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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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根本就不該開專家會議,因為本來就不合都更規定。
白紙黑字的規定就寫在那,讀一遍就知道有鬼,更何況你的副市長跟都發局長都知道不符規定打槍了。
開會不是簡單的事,要找專家,要約時間,準備資料,會議紀錄,要寫公文報告,很吃人力資源。
如果這樣可以,那全台北的建商都會跑來,沒過的要凹過,過的要凹好,光開會就可以癱瘓台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