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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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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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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引用:
作者oversky.
所以交通部長有指揮管理之權,為什麼沒被當主嫌,也沒被究以較重的刑責?


要有犯罪事實才行呀。
又不是當長官就一定有事。
舊 2025-01-15, 10:50 PM #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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