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老老濕
閃閃果然是律師出身
每一案都有她
但她都能全身而退.沒事還回頭背刺阿北一下
果然高招 👍
不必為了157讓自己賠進去
畢竟自己還有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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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在說這個...
黃珊珊偷反咬阿北?揭露收賄手法?律師:證實四罪!?
律師陳君瑋在民視《台灣最前線》節目中表示,在起訴書後面的證據清單顯示,
證人黃珊珊證稱,第一個被告李文宗負責被告柯文哲競選辦公室財務長之事實,
第二個證稱民眾黨內有職務捐制度之事實,
第三個證稱其募款後將被告李文宗聯絡方式提供與同意等等這個事實,
最炸裂的是她說被告柯文哲「曾以民進黨名義收受政治獻金之方式向被告沈慶京收受賄款之事實」,有可能是這一個證據清單筆誤,
如果今天柯文哲也好或黃珊珊也好去,跟沈慶京說是代表民進黨收受的確很怪,
因此黃珊珊一定會被傳為證人,到底是民進黨還是民眾黨,柯文哲的律師一定會爭執,
而且這個證述內容也可以看出黃珊珊完全沒有幫柯文哲講話,不管以誰的名義,
重點就是他收受沈慶京的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