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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2 1秒鐘的抉擇!毒駕騎士拒檢中槍不治 警察淪「被告」纏訟1年多曝心聲

「這是性命交關的時刻,我當下會開槍,是因為我感受到自己的生命受到迫害,但畢竟也是造成對方的憾事,
所以還是會感到遺憾,當然,以對方(被害人)家屬立場來說,肯定會需要司法主持公道、還原對錯,
所以對於被列為『被告』覺得是合理的,但等待地檢署不起訴、高分檢駁回再議、法院裁定駁回准予自訴的過程,內心還是很煎熬….」
一名警察「志文」(化名)緩緩吐露,這一年多來,他從第一線執勤警員淪為過失致死罪被告的無奈及侷促不安。

《警械使用條例》去年已經修法,更支持警察在適當時機,使用警械保護自己
但何孟臨說,「志文提過,如果他再次遇到相同情況,還是會秉持相同原則,
除非遇到自己、民眾發生危害或是法律授權的緊急情況,才會適當的使用警械,否則絕對不會開槍。」

不過,以後如果遇到類似憾事,警察系統能給基層什麼幫助嗎?
何孟臨說,以志文案為例,在警員發生這類狀況時,長官願意給予正面支持、適時心靈輔導及補助訴訟相關費用,
或者是在最終面臨賠償時給予經費支援,都會是第一線警察執法時最重要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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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5-02-05, 08:02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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