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OLDHAN
你這種話去騙騙小朋友就好了啦
正大光明的話 怎麼不做正常開庭詢問的程序
人家身體不適就外保醫,你去訊問幾小時
搞一堆非正常程序避開錄影 我合理懷疑就是想用一些非正當的交換來換供
檢察官鑽制度漏洞,以極大的差異結果用來換取偽供詞
這種事早就屢見不鮮不是新聞了
檢察官用幾乎等於沒事的緩起訴來換取你做出他要的供詞
不認,就冠你一堆罪或是無限羈押,並且以高刑期起訴你。
正常人非常容易因為這種威脅利誘方式做出不實供詞
這種情況跟逼供有什麼兩樣
這也不是我自創的質疑 去搜尋一下一直以來這都存有法界質疑的聲音
律師在場又如何,律師第一目標從來就不是正義
而是當事人的利益,很多情況下即使你無錯沒罪
律師也會建議和解,如果檢察官私下給出很好的換供條件
律師不一定會考量事實,很可能會選擇最合乎利益的建議
所有人都知道 檢察官就是衝柯來的 小沈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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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檢察官就是去視察的,你還要求正常開庭訊問程序?
況且之前已經講過,沒有全程錄音錄影的筆錄,法院是會排除它的證據能力的。
所以你認為檢察官是認為柯有罪還是無罪?
如果檢察官想要把柯定罪,又怎麼會去用這種會讓法院排除的方式來訊問?
不管問到什麼,法院只要裁定無證據能力,整份筆錄都是無效的,甚至還有可能污染其他證據。
換言之,檢察官如果真的不當訊問,會毀了整個案件,被告即使真的有做犯罪的行為,會因為檢察官的不當訊問而有機會獲得無罪判決。
所以檢察官為什麼要去做這樣的事?除了你自己的幻想外,並沒有任何證據可以支持你的結論,你的邏輯根本不通嘛。
補充一下,同案被告如果作證不實,會有偽證罪的刑責。
另外,之前早就有大法官解釋了,共同被告的證詞不能做為有罪判決的唯一證據,所以即便有同案被告的指證,依然需要其他證據的補強,才能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