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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的字眼
Advance Member
 
不當的字眼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有點東又不是很東的文教區
文章: 351
時代不一樣了,很多人以為中央地方是上下屬關係,可是並不是這樣。中央地方是平行單位。
就好像國會助理的勞檢不會是勞動部去做,而是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在做。
至於是勞動部沒有查過或無視非法打工紀錄就隨隨便便發下就業金卡?還是勞動部有查過紀錄已經發下去就業金卡,台北市政府才在追溯期前把非法打工判定紀錄送過來?隨便他們吵吧!我沒興趣弄清楚。
是說,我覺得奇怪的是,為什麼樂樂法利檢舉被罰了?可是邀請他的媒體沒有被罰呢?是不是台北市政府怕被媒體修理?是說,最好要弄清楚拍攝國境,有沒有收錢這些細節(有些有很多細節手段可以避掉的),不然像南�^貞的妹妹這樣不能來台灣發展5年,就很冤了;他們可是吃青春飯的,晚五年,紅的機會很可能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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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小國小民,但我們是好國好民」-----鄭南榕
現役活動裝備:
Nikon D750 Lens 85 1.8D + Tamron 16-300 VC + 50 1.8D + 24 2.8D + 70-300 VR + 28-50。

噗浪
舊 2025-03-24, 10:18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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