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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1
多年前我去歐洲出差,有一次那邊公司接待的人,帶我去客戶那裡,結束後那人有事不能送我回旅館,拿了一些錢叫我自己坐計程車回去。

照章萬安的邏輯,我不就也在歐洲「非法打工」?
舊 2025-03-24, 11:50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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