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蠻荒
怎麼不立法、在每一屆上至總統、各部院長,下至立法委員、各縣市議員等官員下台後,就要徹底清查一次他們任期內各種帳務、以及曾經手過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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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懂我幫你回答。之前關於酒駕問題我就曾經在另外一個討論串提過採取鞭刑
現在藍白已經過半為什麼不趁機好好立法/修法好好處理下
板上有位網友是這麼說的:就算立法通過了民進黨作為執政黨不執行有什麼辦法
其實我很納悶,你藍白肯做,綠不執行。那人民不是恰好看清綠的嘴臉說一套做一套
但你藍白連做都不做,難道不會被人認為你們自己也有所忌憚修法後會害到自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