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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gu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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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54
引用:
作者sclee
其實可不可以這樣做,讓會員全曝光
黃益中堅持不道歉,等對方告上法院後
要求檢方提供名單作為呈堂證據
倘若證實沒有才道歉認錯,犧牲小我

擔心這份名單可能列入機密


風險太高 , 參考猶利堅的範例 , 有機會"被自殺"
舊 2025-03-30, 09:00 P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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