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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是說這老闆如果覺得自己提出的條件很好,
那員工走了就走了,再請就是了,也不需要拿出來講吧...

有些員工可能吃住可以委屈,但是希望能拿到手的薪水多一點,那也是有的...

這老闆何不把包吃包住的金額定出來,由員工選擇是否由薪水內扣? 或許這樣子做,換成老闆覺得不划算吧...
舊 2025-04-14, 11:49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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