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就是要這樣,與其遮遮掩掩不如直接不演較乾脆也節省檢辯雙方時間
改變訴訟策略直球對決也是種策略
而且李文娟的律師說的好像也對,草粉給過
李文娟出庭幫柯文哲宣布「選2028」 檢察官聽後驚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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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民眾黨政治獻金案,台北地院今(15)日開庭,傳喚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李文娟辯護人主張,政治獻金是「擬參選人」的財產,2024大選剩餘款可留供於2028年大選之用。李文娟的答辯讓公訴檢察官相當驚訝,直指她直接幫柯文哲宣布要選2028。
公訴檢察官表示,柯文哲否認政治獻金是私有財產,他自己都不敢這樣說,不敢公開成為史上第一個將政治獻金私有化的政治人物,但李文娟說政治獻金要用於大選,卻把帳掛在木可納入私人財產,就是幫柯文哲證明將政治獻金私人化而犯公益侵占罪,請求法官向監察院函詢今年3月19日監察院對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的查核報告。
李文娟辯護人解釋,侵占是侵占他人財物,而《政治獻金法》規定屬於擬參候選人的財產,就沒有侵占問題,只是要限制使用,不能強制執行,檢察官認為李文娟侵占顯有誤會,將再具狀細說;另向法院聲請調閱柯文哲的硬碟,證明是受柯文哲指示處理政治獻金後續使用,並無違法。
公訴檢察官則聲請傳喚證人柯文哲、李文宗、何璦廷、孫丁君;李文娟稱聲請傳喚證人黃珊珊、吳敏瑄、孫丁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