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不當的字眼
闖紅燈真的罰不了多少錢,警察用行車紀錄器都已經把車牌拍清楚了,到底在逃什麼意思?
現在我不知道,如果是以前那種蠻有人情味的時代,很多會攔的不是交通警察,又不是我的業務範圍,就講講話勸一下下次開車小心點,不一定要開你單,做五十下伏地挺身就放過你。
很多乖乖停下來,可能警查看一下也不一定開單,才3000不到,又不是酒駕,闖紅燈這種事有些在邊緣也不一定抓那麼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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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5 24歲女騎士拒檢仍是謎!闖燈蛇行自撞慘死 警:沒酒駕、槍毒
事故發生在25日清晨1點多,左營分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部機車沿軍校路南往北直行,行經緯九路、緯六路路口時,
連續闖了2個紅燈,
因此開啟警示燈、警鳴器在後尾隨,並鳴警笛、擴音器廣播要求謝姓女騎士停車受檢。
不過追逐過程中,
謝女拒絕停車接受盤查,持續沿路狂飆,沿路行駛在內快車道、闖紅燈、蛇行,有多種交通違規行為。
警方一路追到楠梓區後昌新路時,謝女突自撞人行道石墩,導致身體多處擦傷,警方立即通報救護車到場,並陪同送醫救治。
警方指出,
謝女經抽血檢驗,檢出極微量酒精反應,低於0.15毫克,
研判是在急救過程中使用酒精影響浮動值,應沒有酒駕行為。
謝女並非通緝犯,另檢視謝女的機車,並沒有發現槍枝、毒品等違禁品,因此尚無法判斷是什麼原因拒絕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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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事後諸葛,警方已示意要執行公權力對民眾盤查,第一線公僕本應將嫌疑犯調查基本資料才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