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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拜託拿點新鮮的出來講

講來講去無非就是

1.無法源 : 結果一堆當事人甚至林洲民都認為法源沒問題
此案也不是北市第一案,各縣市也都有類似容積獎勵
且不像京華城是拿出數十億代價換來的獎勵
再者即使假設真的沒法源,那負責審議的委員會委員居然都沒違法
都沒事,直接就是直接跳到柯文哲明知違法 根本就莫名其妙的邏輯

2.橘子心中有鬼不敢回來:
以檢調這種無限羈押,押人取供的辦案的方式,誰敢回來
且檢調根本拿不出橘子角色是關鍵的說服力
只會拿妙天那1000萬說嘴,講得好像橘子擅長處理贓款洗錢一樣
事實上妙天那一千萬是捐給新故鄉協會,柯文哲是以理事長身分代收,當天協會秘書長也在旁邊
然後只是要橘子拿去給李文宗存入協會,這個簡單不過的動作也可以被檢調
講得多機要多神秘及重要,事實上根本就是一個誰都能做的轉交行為。
甚至還有人懷疑錢被她帶出境,整個行李箱裝紙鈔你出境給我看

3.柯文哲就是嘴丘 愛說大話
我在意的是國家司法,我就算討厭賴清德 我也不認為他就應該受到這種對待
在討論有沒有違法 有沒有證據可以支撐檢調這種羈押方式
你在說你喜不喜歡這人幹嘛

真的有罪支持嚴厲法辦,但這種毫無證據基礎就先押人 扣押你的機密私密資料紀錄
然後無限羈押慢慢找你犯罪證據的行為 本來就該唾棄
人身自由是人權國家至高無上的權益,在無罪推定的情況下 毫無證據下一再羈押
的正當性在哪裡?

我對司法很悲觀的一點就是,鄭文燦在人證物證、通聯記錄都證據確鑿的情況下被簽結了五次,簽結的人居然都不用被追究任何責任

國家司法居然淪落到變成要看當權者臉色選擇性辦案的地步
還好意思以法治國家自居
舊 2025-06-04, 12:15 AM #3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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