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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廉搜索柯文哲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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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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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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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
京華城案》證明柯文哲圖利罪不成立?邵琇珮重申:我沒有明知違法 (
https://www.storm.mg/article/11042987
)
邵琇珮現在是:起訴求刑5年減為1年3月、宣告緩刑2年。
我也奇怪,那檢方的請求宣告緩刑,依據? 聽起來她沒有認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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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批京華城「營運不善怪政府」 邵琇珮承認「適法疑慮」:檢視才感不足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782682
)
京華城個案的方案4成為絕響,反正只要不要扯上柯文哲,量身定做也無所謂...
邵還是污點證人咧,北檢是不是腦袋有問題啊
五、被告邵○珮
㈠被告邵○珮自107年5月1日起即擔任北市府都發局總工程司,並於111年11月調陞都委會執行秘書,負責督導都發局都市規劃科都市計畫、更新開發等相關業務,主持或出席有關會議及辦理其他交辦事項,對都市計畫具有相當專業,明知京華城公司爭取容積率違背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仍為保官位迎合被告柯○哲、彭○聲與沈○京,共同為京華城公司違法獲取容積獎勵,其惡性不可謂不輕,然被告邵○珮於偵查中終能面對己過,坦承其行並深感悔悟。
㈡請審酌上情且其犯後態度為佳,就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即犯罪事實欄貳、三、㈠,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因其於偵查中業已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諭知緩刑2年。
2025-06-04, 11:0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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