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teur Member
|
我爸有個很奇怪的習慣,把不要的東西拿到外面給人家揀,小家電,行李箱,鞋子,衣服,背包,保鮮盒,甚至有點問題稍會閃的LED燈泡,有亮線的電腦螢幕等,放的地方大都在萬華或南機場那附近,有些厚衣褲,毯子這類的東西他還會特地選天氣冷的時候放或是開車去山上找山屋,還會花時間把這些東西重新包得很整齊,我爸也因為這樣被環保局罰了4次亂丟廢棄物,這類罰款很高,家人都很生氣,覺得我爸正事不做淨花時間做這些無用的事,但當事人都聽不進勸。
我跟我爸說狀況還不錯的物品可以幫忙送二手業者,能賣的就賣,賣不掉的看是放臉書送人或直接送回收箱或丟掉,到底有多少人會在外面揀這種別人不要的東西?我爸說他曾拿去二手回收業者,罵業者都把東西當垃圾,亂放一通,他不喜歡這樣,用賣的可能又只估幾十元,其他不收的東西又得拿回家,對他才是浪費時間,說這種不就得拿到外面才會有人揀嗎?放臉書免費送很麻煩,很容易引來不必要的爭議,放在外頭有需要的人看到剛好有需要不就用得著了嗎?放一陣子沒人拿自然會被清潔隊整理掉,說他之所以有這個想法是他有次跟同事環島看到有人也是這樣做,不需要的東西得以給別人再利用不是很好嗎?我爸說起理由是頭頭是道。
我認為我爸是搞錯方向,自己不要這些東西就丟到外面根本上造成他人困擾,尤其是對清潔隊,一般垃圾要收還得收民眾丟到外面的廢棄物,板上網友有這樣的家人或朋友嗎?你們對這樣的行為有什麼看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