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我要先提一下,當初檢方在勘驗硬碟內容時,使用的都是備份的。理論上沒有備份成映像檔之前,檢方不會動。
但是,民眾黨的邏輯是這樣子...
去年九月就有人在說這個1500是被插寫進去的,所以要先主張硬碟內容在備份"之前"就被變造,不過這都是外面的人的人說的(我想,柯的律師還不敢。)
這一次就不一樣。
由於這次主張所謂的"硬碟已被汙染",那是否"上述在之前就被汙染"的待證事實,當然就不用爭了,因為到底何時"被汙染"的這個待證事實就不是"第一重要"的,整顆都不能用了啊...
這裡還要加入一個假設:檢方有很大的可能造假。加入之後,一切就很合理了...
不過,唯一的敗筆就是這一次的動作是法官決定的。
不過,問題也不大,再加入一個假假:法官是共犯,就可以了
(舉例,翟本橋FB裡的留言,就有人這樣子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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