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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舉我知道的佛在世戒律公案與當今社會比較的例子:
當時的出家人照戒律不能持有財物,只能每日隨機托缽七戶,不能挑看起來比較有錢的房子,施主給什麼就吃什麼,不給就餓一天。
這種情況下的三淨肉完全合格:不是你殺、沒聽到叫聲、也不因你而殺。
現在這種環境下(大約是梁武帝開始固定地點建寺給田供養開始),北傳顯教就覺得吃肉不因你而殺這一點很難斷開。南傳覺得原來三淨肉這個規定OK,持續遵守就好。
南傳出家比丘遇到女性問路,要遮住眼睛指路,嚴格執行傳統。北傳覺得那是你內心的問題,沒必要流於表面。
各有優點,覺得哪個比較好?都可以學!
聽說佛在世既不立像也不立文字,如果真的這樣持續,而沒有進行經典集結大會,恐怕佛教就會逐漸式微,只是一個傳說中,我們完全不清楚是什麼的宗教。甚至連聽都沒聽過,或是變成印度教某個神明的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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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小國小民,但我們是好國好民」-----鄭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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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on D750 Lens 85 1.8D + Tamron 16-300 VC + 50 1.8D + 24 2.8D + 70-300 VR + 28-50。
噗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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