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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dry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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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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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7
引用:
作者oversky.
法官的理由寫得很清楚。
「總統不能自行創建一套替代的移民體系,以取代國會已經制定的法律。」
就是行政命令不能違法,
總統也要依法行政。
立法不是總統的權限,
總統有不同的主張,
也要去走修法的程序。
跳過國會立的法,
是總統破壞了三權分立。


看到昨天某島國總統

覺得立院靠票數多寡決定法案而憤恨不平

我就在想

獨裁者果然都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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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舊 2025-07-03, 11:44 AM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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