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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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egoMacgyver
不懂你的意思!
我只覺得我的名字不應該出現在別人的訃文裡頭,沒先問過我就寫進去,感覺不受尊重。
像是在幫別人撐場面...,不是很高興!而且還是一個老流氓,掛我的名字丟我家的臉。
(何況又不是我岳父母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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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過世的是你老婆的叔叔,所以你應該算侄女婿吧?
我覺得被列在訃聞�媕Y算正常。
反正我是在訃聞看過表外甥女婿/堂侄女婿/義孫女婿這類親屬的都列進去了。
至於你在意的看來是沒有徵求你同意這件事是另外一個角度并不是我原先預料的。
題外話:之前協助HR制定公司的喪假請假流程跟管理規定,
最後大家共識就是基於訃聞,訃聞上有列員工姓名才算喪假,
沒列就只能算事假。HR跟法務沒有那麽多閑工夫去研究親疏,
我們也不想收到什麽靈堂照片誦經視訊之類的行爲藝術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