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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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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1
沒有足夠嚴重的後果, 其實幹壞事的人都沒在怕的.

知法犯法的, 而且是身為該職務卻犯下相關罪行的.

我其實都覺得可以唯一死刑.

沒所謂1200萬什麼比例原則, 明知還利用職務之便犯案的惡意是沒有比例的.

但法律人一定不贊同.
 
舊 2025-07-17, 09:53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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