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總統川普於7月31日簽署的最新行政命令,台灣等多數國家對美出口商品,
將適用「原有最惠國(MFN)待遇關稅稅率」再疊加暫時性對等關稅稅率20%。
這項政策意味著,台灣出口到美國的相關產品,
實際稅率將是原本MFN稅率加上20%的對等關稅,
若產品還涉及反傾銷或反補貼稅,則稅率會更高。
經濟部有進一步說明。
川普總統上述行政命令於美東時間本(8)月7日生效,為利我商瞭解該行政命令內涵,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於8月5日晚間邀請美國律師舉行「美國對等關稅線上說明會」,
計有3,000位業者出席。重點如下:
▪️臺灣的暫時性對等關稅為20%,
但須在20%之外再加上該貨品原有的最惠國(MFN)稅率及任何反傾銷或反補貼稅,
實際稅率可能超過20%。例如我輸美工具機產品原適用稅率 MFN 稅率是4.7%,
再疊加20%對等關稅後,即為24.7%。
這與4月5日實施的10%對等關稅稅率算法是一致的。
▪️有關在途貨品,倘在美東時間8月7日凌晨零時1分前裝船,
且在最後運輸途中,並於本年10月5日前報關進口,
或從保稅倉儲提領報關之貨品,
其適用稅率為原有10%「對等關稅」加上 MFN等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