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DSKINGII
財團老闆也是市民,市民也是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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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以往在討論財團老闆和市府之間的京華城20%容移時,也有人主張這是財團老闆和市府之間的事,旁人不能置啄...
當然,我此事也翻頁了啦...此事重提只是想說明,今天的情況異曲同工之妙啊
台灣部分人的民主素養,就是這麼回事,法官的處置順了己意,旁人就提都不準提了,這就是民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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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順帶一提,
當年柯和綠還是你好我好的時候,如何運用網軍,柯要不要爆料一下? 我看運用手法很有傳承啊...
我看當年的柯粉,和現在的小草,也都不同的一批人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