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amwu995
抱歉唷,本人一生沒加入過政黨,別亂戴帽子,你認為小草做錯事,不表示你也可以做錯事。小草批評法官,閣下責怪法官,有膽就去法院罵法官啊!如果你看不起小草,卻做一樣的事了,以前有一句成語叫一丘之貉,應該很接近吧。
這個案子已經逼死一個人了,看來有人也快瘋了。古人言“哀矜勿喜”,正常人對於這種情形應該會有憐憫之心吧。我觀察到,在自然界中,嗜血的豺狼看到老弱動物時,總是會一擁而上爪牙撕咬,喝其血吃其肉,畢竟豺狼毫無人性憐憫之心,這也難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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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敝人的言論不就是主要在評論民眾黨等屬於公開資料的部分嗎?
也就是言論討論的"主要對象"是民眾黨,並涉及其支持者
照你上述的陳述,那你不就是不相關的第三人嗎?...
但是閣下的言論卻是主要的"對象"卻是敝人...
所以簡言之,我評論的對象,(如柯,及陳PG...等),是屬公眾人物,可受公評的對象...
而你評論的對象,是我"個人"
這就很明顯了....
至於閣下所言:「閣下責怪法官,有膽就去法院罵法官啊!」的言論,也是一個明顯之例...
敝人當然不可能相同回應:「你有膽就去"某地"罵"閣下評論過的任何政治人物"啦」,畢竟這種言論本身就毫無意義,屬於閣下針對"個人的情緒發洩",就如閣下所提到的“哀矜勿喜”嘛...
順帶一提,是否造成敝人人格上的減損,還有待還原脈絡。客觀上,成立機會頗低,故此先不論。
但做為敝人言論為防禦性回應,理應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