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邱清章代「博弈大亨」陳盈助交300萬現金 作證:柯文哲在踩飛輪
PS
聽說,柯文哲臉書宣稱這筆:邱清章先生的捐款,是捐給柯文哲本人,檢察官硬扣侵佔,入人於罪。
可是...2022年10月24日的柯文哲(市長)用什麼樣的個人身份收受這筆錢呢,那我就有點不解了...
然後,我在印象中(媒體報導),這筆錢(300萬)似乎並沒有被列入"公益侵佔罪"的罪狀吧...
這部分檢方似乎是(此部分違反政治獻金法第12條收受期間規定,應依政治獻金法第27條按其收受金額處二倍之罰鍰,另行函請監察院裁罰)。
是不是有
"自己人"在害柯文哲增加更多刑事罪狀啊?
還是"自己人"打泥巴戰呢?...實在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