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stanbul
這種現在還能檢舉嗎?
不是已經改掉很多都不讓檢舉了?
如果同樣的方法,那應該是被人挾怨跟蹤了吧,不然這種真的太特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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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說,有些是沒獎金了,但仍可以檢舉
不能檢舉的主要是違停這一塊
https://laws010.com/blog/car-accide...iolation-report
2024修法:這8項常見交通違規不能檢舉了!
交通部在2023年6月實施「交通違規記點制度」,當時因檢舉量暴增,造成許多計程車司機及民眾不滿。因此,交通部公布:2024年6月30日起,限縮民眾可檢舉項目,大多是移除違規停車項目,民眾在檢舉違停時需多留意是否為可檢舉項目,以下8個項目民眾不得進行檢舉:
1.違規停車檢舉
2.汽車併排臨時停車。
3.機車臨時停車在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
4.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
5.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 10 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 5 公尺內臨時停車。
6.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其他道路違規檢舉
1.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
2.汽機車駕駛人手持、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3.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及大型車倒車時,無人在後方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