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篇報導是這樣寫,但ettoday 小編或記者下標可能礙於篇幅就給人感覺去頭去尾
審判長曉諭評議後裁定是否准許應曉薇交保聲請,並表明合議庭一直在思考,何時會出現與裁定羈押時「有所不同」的狀況,並依審理步調,隨時檢視有無必要續押,但不考慮本案以外的因素,僅針對本案事證與審理計畫進程。
審判長強調合議庭不「憂讒畏譏」,是否交保不以檢方主張為準,也會參考律師意見,但審理狀況浮動,不適合提前承諾或告知預定的思考與規劃,例如准許沈慶京、李文宗交保,都沒提前說,更不宜先表明「問完誰就可以具保」。
另外小薇說她在台北女子看守所,待了365天,其實也沒有那麼久
去年8月27日出境被攔下送辦,同月29日深夜被裁定羈押禁見,去年12月26日起訴後,短暫交保6天又被羈押禁見
至今才357天、比假老二還多7天,騙肖,連被關多久都能白賊放出來還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