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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的律師回應,翁曉玲在發文前已查證媒體報導及清大公開資訊,並向校內同仁確認,
確信曹興誠至今未以個人名義支付捐款。
況且,聯電並非曹興誠個人公司,若真以公款替個人賭約買單,恐涉及背信疑慮。
律師強調,翁曉玲的評論針對的是可受公評之事,動機並非惡意抹黑,而是基於公共利益。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翁曉玲引用媒體與清大資料,有合理理由相信捐款確實未到位;
曹興誠則未能提出證據證明翁曉玲明知不實或有重大過失,因此難以認定其違反查證義務。
判決指出,曹興誠身為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罷免案的領銜人,其操守涉及公共利益,
人民有權檢驗,翁曉玲的評論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
翁曉玲今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她從不說沒有根據的話,
也絕不容忍看到有人對她敬愛的師長「清華大學沈君山校長」侮辱其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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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翁上人自己提了沈君山校長的名譽,那我還是要説一下,
若棋局發生在1995年,聯合報報導是1996年,
沈君山1997年卸任清大校長,
漢聲《沈君山說棋王故事》2006年出版 (訪問時間2003年11月28日下午3:30分),
這中閒到底是沈先生在權利上睡覺還是老糊塗了呢? 甚至是更離譜的故事呢?
這一切答案隨著沈先生在2018年離世,現在都沒有答案了。
我知道本版很多人肯定聼不進去,但我腦補一種答案也許是合理的,
那就是曹董最初的説法是正確的,至於那張支票發生了什麽事就不好説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