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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你理解有問題,不自證己罪是說

刑事訴訟法被告不得被強迫自己承認犯罪

要控訴他人犯罪是要檢察官拿證據的

怎麼會變成要被告說清楚自己犯了什麼嘴

這突顯檢察官自己都不知道被告犯了什麼罪

才會荒唐的變成要求被告自己說自己犯了什麼嘴

引用:
作者FreeStorm
小草別再哭哭啼啼了,轉個臉書文...

不要又是膝跳反應,是自己人的臉書...

轉錄許甫臉書(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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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柯文哲可以"不自證己罪",那是"我們"在講的。你許甫這樣子講,等師父出來,你要倒大楣了...

PS2.參考柯文哲過往金句:「今天看你上節目,但臣議其君,死罪」
舊 2025-09-04, 01:34 PM #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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