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次普發現金6000元的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辦法規範,
除國內現有戶籍的國民可以領取外,
各級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於國內現無戶籍之人員及其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眷屬;
取得台灣地區居留許可的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為國內現有戶籍國民的配偶,
且取得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許可;外國人為國內現有戶籍國民的配偶,
且取得居留許可;香港或澳門居民為台灣地區人民的配偶,且取得居留許可;
取得我國永久居留許可之外國人;以及一定期限內出生並領有出生證明的國民,
且其生母或生父符合前項各款資格之一者,也得領取。
至於此次是否完全比照普發現金6000元的領取資格,
政院人士指出,細節確認後將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