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銀鐵人
沒差啦,只要不跑保釋金也會返還,根本沒啥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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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還可以領利息。
擔保金不是「罰金」,只要每次開庭皆配合出庭,直到案件定讞,交保金就會退還,
還有利息可以拿;利息按活期存款計息方式及台灣銀行活期存款牌告利率計算。
中華民國103年5月30日修正通過之刑事訴訟法第119條之1,
經總統於103年6月18日公布,已於103年12月18日施行,其中第1項前段規定:
「以現金繳納保證金具保者,保證金應給付利息,
並於依前條第三項規定發還時,實收利息併發還之。」
保證金實收利息來源:代理國庫之銀行
刑事保證金,國家委由代理國庫之銀行加以保管,
於代理國庫之銀行保管期間,自得生有利息。
https://www.legis-pedia.com/QA/question/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