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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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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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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市議會貪污犯小薇重磅回歸還對安安市長曉以大義了一番
https://youtu.be/grp4zbEufT8?si=W6UiJ2MNQcCglpjQ

從便當會開始講古,說一朝被蛇咬 十年怕草繩只參加假老二三次便當會就被羈押一年多

要對安安市長抱歉說不敢再參加什麼便當會希望他見諒還要他要多保護自己別像前市長一樣

接著講到參加假老二便當會被偷錄影,應該是指這事,還說做賊心虛才會去錄影???講反了吧
遭應曉薇告御狀? 劉秀玲突襲拿USB當證物

不錯不錯,有話語權有質詢權就是可以這麼大條花人民納稅錢佔用資源順便噹一下吹哨者公務員

別看她神色自若姿態優雅理性感性,私下嘴臉又是另外一回事

關於應和前都委會執秘劉秀玲之女人何必為難女人起訴書某段落是這樣寫

B. 應○薇知悉上情後,即令都委會執行秘書劉○玲前往其議員辦公室,對劉○玲表示京華城公司就是不要給回饋(即前述之土管條例第80條之2、北市大眾運輸導向容積獎勵規定)等語(應○薇犯行部分詳後述)。柯○哲得悉京華城公司容積獎勵申請案又有障礙,於110年7月14日前某時,透過市長室秘書傳送京華城公司指責都委會執行秘書劉○玲阻撓京華城案之LINE訊息給都發局局長辦公室主任王○棠,王○棠再將載有:「很抱歉疫情期間公務繁忙向您報告:……然都委會劉○玲執秘,多次凌駕專案小組與都發局,引用土管80-2條例,除法令規定無法執行外,亦影響專案小組及悖離原公展內容,恐再次影響未來都委會審議大會之議題聚焦」之訊息轉傳給劉○玲,劉○玲因而於110年7月15日撰寫報告:「京華城案係經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自行擬定細部計畫自訂容積獎勵項目,爭取容積獎勵20%……由於本案係擬突破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等現行法令規定自行創設獎勵項目,故初研意見請申請人先補充說明無法適用現行法令之獎勵機制(如土管條例第79、80條綜合設計放寬及第80條之1至80條之5等規定)。經檢視京華城所送資料,……應具體說明本案無法適用土管80條之2之理由漏未回應……京華城公司所稱『多次凌駕專案小組與都發局』,恐有誤解」,劉○玲仍堅持依法行政立場。

劉秀玲出庭作證新聞稿寫得比較直白,應事後還故意索資整都委會

「人家玩9年卻要重來!」都委會前執秘作證:被應曉薇罵了一頓

劉秀玲證稱,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曾把她叫進研究室談案子,並告訴她「妳寫這些意見,那人家玩了那麼久,不是要重來嗎!」,把她罵了一頓。

劉秀玲說,京華城陳情案自2020年4月16日開始研議,2020年5月21日送大會,此期間每2周開會一次,她記得應曉薇2021年8月18日把她叫進研究室,告訴她「妳寫這些意見,那人家玩了那麼久,不是要重來嗎!」

劉秀玲說,她那次和應說京華城的交通條件不好等,應曉薇回說「幕僚要守本分,讓人家玩了9年卻要重來」,把她罵了一頓,然後就去參加一個直播節目。

劉秀玲證稱,應曉薇2018年8月向都委會索資,因京華城想回復「商三」使用,應針對2011年到2018年所有的都市計畫陳情案要求給資料,包含都委會採納與不採納者都要,還要求製成光碟,由於資料很多、要花力氣整理,例如南港案的通盤檢討案有2000件陳情、芝山岩有4000件、慈濟的也有4000件,承認對都委會來說是困難的。

劉秀玲說,對於刪除京華城要求12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事,都委會對京華城提出的一頁剪報稱欲以綠建築、智慧、耐震取容獎,程序上只能予以尊重辦理,不過,京華城並不是都更案卻援引都更條例,以都更、危老案送公展,都市計畫與都更條例是不同法系,她才認為適宜性、可行性都有疑慮。

劉秀玲表示,針對京華城申請細部計畫變更表示不用回饋部分,都委會委員有去詢問京華城公司的人,但京華城回覆建地週邊的社會服務、公共服務皆以足夠,並且不打算以此項目提出申請,她認為,京華城的回應「很瞎」、「令人傻眼」。

檢察官也詰問劉秀玲應曉薇為何會催促審案?劉秀玲說,都委會審議京華城案時,應曉薇與其助理吳順民就會開始關心案子進度,至於吳順民為何知道研議案進了都委會?「這我就不知道了」。

京華城不走回饋只想「新創」容獎!前北市都委會執秘劉秀玲:很瞎、有點傻眼

劉秀玲證稱,當時京華城申請細部變更提出「一張紙」,都委會幕僚初步研究認為京華城沒有變更必要性,曾建議是否引用《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80條之2等方式拿容獎,京華城卻回覆說,周邊的公共服務設施都已足夠,不打算用這條文申請,她覺得這答案「很瞎」、「有點傻眼」。

身為前北市府都委會執行秘書,劉秀玲對京華城申請案幾乎是信手捻來,她直言「這案子很怪」,但檢察官問她京華城的案子是否適法?她表示,根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提出,程序合法,但實際上要怎麼實施必須看都審會怎麼審議,

她認為,京華城沒走都更程序,卻提出都市計畫的方案另訂遊戲規則,拿到獎勵,她認為有違法疑慮。

原本北市府希望京華城不要新創有疑慮的獎勵容積,而是循正常管道申請,但京華城沒有同意。


至於什麼正常管道申請?實際上,根據《土管條例》第80條之2規定,「建築基地面積達2000平方公尺以上者,其容積率及建築物高度得視地區都市計畫情形酌予放寬。但不得超過原基準容積百分之30。因前項優惠容積率所增之收益,於扣除營建及管銷成本之淨利益應提供市政府百分之70為回饋。」

換句話說,京華城也可以依照這項條文向北市府申請,但必須給予回饋金,卻捨此不為。

劉秀玲證稱,京華城不走都更程度,卻創設韌性、智慧及宜居城市等3種仿效都更的獎勵容積,有違法疑慮。

都委會幕僚當初討論認為沒有必要變更,建議過京華城為什麼不適用《土管條例》第80條之2回饋市府就好?當時都發局交由京華城回應,京華城表示,建地週邊的社會服務、公共服務已經很夠了,沒打算循這條途徑合法申請。劉秀玲直言,「這答案很瞎,令我傻眼。」

回到議會質詢說沒有公務員敢做事都怕做牢,又講反了吧

還說有社會局的人默默關心她又不是協會理事長妳貪什麼污(又害社會局了)

最後還謝謝議員同仁「落井下石」TMD 廢話一堆跟廢物一樣
舊 2025-10-10, 12:53 AM #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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