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 . 其本質是工具 . 不是文本描述的那個對象
也就是說文本既真實事物的虛擬物 . 仿冒品 . 山寨貨 . 分身
它能記錄描述彰顯傳播真實 . 是因它不是真實 . 可易性大
詮釋學成立的價值 . 便是降低與
承認文本的可易性
歷史從不再現 .....
學子研究者知識家如何正確接觸文本 . 獨立思考客觀思考遠遠不夠 . 因那是詮釋學的課題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A...%87%8B%E5%AD%B8
引用:
作者高達美 . 又譯加達莫爾
正當的解釋學應當在理解中顯示歷史的真實,歷史不是純然客觀的事件,也不是純然主觀的意識,
而是歷史的真實和歷史的理解,二者間的相互作用,因此歷史總是含著意識,不是客觀的。
(這幾句話維基沒註出處 . 我補註出自真理與方法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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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深 . 不是學哲學的鬼才能懂

硬要學 . 天賦不足者將成天頭殼撞牆那麼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