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jor Member
|
除了配偶以外,遺產依下列順序繼承:
1.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養子女及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
2.父母 3.兄弟姊妹 4.祖父母
意思是有直系血親卑親屬,就是他們和配偶均分。
沒有直系血親卑親屬,就是父母和配偶均分。
沒有直系血親卑親屬和父母,就是兄弟姊妹和配偶均分。
沒有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就是祖父母和配有均分。
均分的財產:
假如妻的財產超過夫妻所有財產總數的一半,指的是夫的財產
假如妻的財產不足夫妻所有財產總數的一半,妻優先補到一半後,指的是剩餘的財產
應繼分:均分
特留分:應繼分的1/2(配偶、父母)或1/3(兄弟姊妹、祖父母)
繼承財產的計算:
生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所給的贈與,算入被贈與人所繼承的遺產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