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旗法禮儀準則對美國旗有超多嚴格規定限制
https://en.wikipedia.org/wiki/United_States_Flag_Code
•國旗絕不應向任何人或物低旗致敬,除非是作為船桅的旗幟。
此規定有時被誤傳源自1908年倫敦奧運,當時各國被要求向愛德華七世國王低旗致敬;美國隊旗手拉爾夫·羅斯(Ralph Rose)拒絕遵守該禮節,而其隊友馬丁·謝里丹(Martin Sheridan)常被(雖屬傳聞)引述為說:「這面旗不向世上任何國王低頭。」
•當國旗破損、褪色到不再適合作為美國象徵時,應以莊重方式更換,最好是以焚燒方式處理。
美國退伍軍人協會、美國童子軍、美國女童軍、Trail Life USA、美軍部隊、美國海外退伍軍人協會及其他團體,皆會定期舉行莊重的國旗退役儀式。
•國旗絕不可用作盛放、承載、搬運或遞送任何物品的容器。
•國旗絕不可觸及其下方任何物體。
有一種都市傳說聲稱:若國旗觸地就必須銷毀;然而美國退伍軍人協會與各州政府已確認此說法並不正確。
•國旗不應被用作衣物、被單或窗簾。
不應將國旗作為花飾、綴帶或折疊裝飾使用,應讓國旗自然垂掛、自由飄揚。
•國旗應始終自由懸垂。
(此規則在阿波羅登月任務期間曾作例外:當時月球上無大氣,國旗因此設計為垂直旗桿並加裝可伸縮橫桿,以便在真空中完整展示。)
•國旗絕不可水平或平放搬運。
•國旗絕不可用於任何形式的****用途。
•國旗上或其任何部分,不得加上、附上或印有任何標誌、徽記、字母、文字、數字、圖案、設計或圖片。
•國旗不得倒掛,除非用以表示危難或重大危險之信號。
•當國旗垂直掛於牆上時,應使「星區(Union)」位於觀者的左側。
該準則規定美國旗不得作為衣物,穿美國旗泳褲違反該準則,但該準則不是刑法,所以不違法也不會被處罰
至於觀感,保守派、退伍軍人有人覺得不敬,另一派覺得愛國
老美很開放又民主自由,燒國旗也不會有事,難怪世界各地常常有人燒美國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