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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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oodpig
明明就差很多
這些藝人沒有當兵,一年多的時間他可以多賺幾百萬上千萬
而且沒有曝光的空窗期,對於後續的演藝生涯獲利空間更是無法計算
一般人去當兵就算是再混再爽,他還是只能領當兵的破薪水
還少了一年多的社會工作經驗
這麼明顯巨大的差異有什麼難懂的?
因為王大陸的案子從而把整串肉粽抓出來
這明明就是正確絕對要嚴辦的事情,到底有什麼好罵的?
詐騙當然也要嚴辦,但拿詐騙來質疑為什麼嚴辦逃兵
這邏輯我真的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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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藝人賺得比較多就該死

那研發替代役是不是也要拿出來檢討?去上班有薪水領還可以抵兵役,
簡直就是摸蜆仔兼洗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