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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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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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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n245763
所以藝人賺得比較多就該死
那研發替代役是不是也要拿出來檢討?去上班有薪水領還可以抵兵役,
簡直就是摸蜆仔兼洗褲

研發替代役是合法的當兵途徑

你要檢討就請去跟立法委員說

拿來類比這些藝人我是覺得一點邏輯都沒有

我沒有說藝人賺錢該死,該死的是違法逃避兵役去賺錢

這種基本閱讀能力你應該有吧?
舊 2025-10-22, 01:13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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