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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5
不過現在法律不婚不生少來往, 也是符合邏輯的, 畢竟法院強制得太多, 而且未必公正.
現在我煩惱的是身後留下來的, 實在不想分給我不想分的人, 但又沒有"合法"的方式去迴避.
或指定.
血緣真的是那麼重要? 有時候法理真的很奇怪, 但我也不想吐槽了, 人生走到該平靜放鬆期.
現在我罵完就算了, 觀念合不來就離開.
家/國/種族? 不過都是百年內的糾纏, 雖然要付出額外的時間精力與金錢, 但還是能了結的.
阿咪頭佛~
身後事, 我再來研究研究~ 怎麼排除血緣/國籍來達到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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