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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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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新竹 台灣
文章: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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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5
必須很悲哀的說, 這種想法不是沒有, 但這種人, 就別提所謂的公平正義了吧.

人生總有些事情要自己爭取, 別人只能幫妳做到一定的程度, 自己要接手一部分.

我能理解妳.


你理解我? 還是理解那個受害人?? 未經他人苦,莫教他人事。
弱勢就是因為生存,有很多無奈跟不得已只能吞下去。
弱勢、不懂爭取就不配公平正義?? 在更高級的權貴面前,您也是弱勢阿。

只是您沒遇到,他們沒有弄您。 所以才需要法院來聲張正義。

受高等教育、生活優渥、唱高調的人夸夸其談能真正理解社會問題?

說了一個講法,被反駁後又推給受害人,唱高調、假裝理解。這個迴圈真的不太聰明。
舊 2025-12-12, 11:03 A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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