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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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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9
引用:
作者Blurry
你理解我? 還是理解那個受害人?? 未經他人苦,莫教他人事。
弱勢就是因為生存,有很多無奈跟不得已只能吞下去。
弱勢、不懂爭取就不配公平正義?? 在更高級的權貴面前,您也是弱勢阿。

只是您沒遇到,他們沒有弄您。 所以才需要法院來聲張正義。

受高等教育、生活優渥、唱高調的人夸夸其談能真正理解社會問題?

說了一個講法,被反駁後又推給受害人,唱高調、假裝理解。這個迴圈真的不太聰明。


有啥難以理解的? 至於後面我不會反駁你, 畢竟都這樣了, 我也不好多說什麼.
只能說如果你不喜歡配不配這個字詞, 那只能跟你改成能不能, 再婉轉也有限.

理解跟體會是兩回事, 我前面寫過偏向於把選擇權交給受害人, 你繞了一個圈, 不是我.
別自以為我是多好條件出身的人~
     
      
舊 2025-12-12, 07:49 P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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