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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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吼吼熊
生意拉得到拉不到當然看手法,只要你情我願都OK。
但是買賣不成仁義在,贊助拉不成,在網路上發文公審,還酸老闆「沒打狂犬病疫苗」,這就太超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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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拉贊助,某種程度算勒索...
1.不清楚炸雞店成本結構,一開口就要抽營收20%。
2.老闆要承擔備貨風險、付出勞力,學生僅憑我們有人流,
不用出水電、不用出場地、不用出人力,只想空手套白狼。
對學生來說炸雞店有沒有賺錢乾我屁事,但當天營收我要無條件收20%,
因為我有辦活動、有人流,當天所有來炸雞店消費都是我的功勞。
先不管學生提議當下態度如何,以及事後在網路公審,
光這種甲郎告告的提議,任何正常人聽到都會不爽,
比較敏感的甚至會覺得對方在勒索,只是用活動名義在掩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