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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5
對了, 我實在很不喜歡這種假裝很理解社會苦難以及抬舉自身高尚但言之無物的偽善.
前面我寫的順序很清楚了, 社會上公立組織(A.K.A.有能力抓壞人的人)把壞人繩之以法.
但最後的判決交給被害人自己決定到什麼程度, 如果連這樣都要逃避, 我必須點出你的問題.
你的問題就是沒有骨氣.
你不敢面對壞人之後可能想復仇, 想要別人幫你伸張正義, 然後還要當你的擋箭牌.
在後面說一切都是別人判決的, 你自己一點成分都沒有, 那既然如此, 你何苦要別人幫你抓壞人?
人遲早要自立, 然後有能力了, 幫別人一點.
你寫得很高尚, 似乎很了解社會苦難, 但那都是假的.
你是把自己藏在裡面, 躲在後面, 要別人幫你出頭.
法律是給懂法的人(台灣司法問題是另一回事), 並不代表公平正義.
所以我才要如此艱難地從之前的問題, 一步步的爬出來, 至少要能脫離.
然後建立防火牆, 譬如我跟螃蟹律師討論應有繼承&特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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