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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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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9
引用:
作者EAC212
在事件發生的時間線,
是有學生自述教授有同意學生做這樣的計劃。
行銷系做這樣的商業合作也不是和該專業無關,
我認為既然是相關性質,即使是大學生年滿18歲,
他們就是在學習那些領域,學校、指導教授就有相對的責任。
否則就讀該科系的意義?純買學歷嗎?
家長有沒有責任? 也許每個人的性格是又家庭養成,
但是我問的責任是在這樣的事情發生後,
學習方面如不能提出改善計畫,沒有解決方案,
只剩下學生道歉結束,
那我會覺得這不是在學習行銷,
而是在學習斷尾止損。

家長是能提供行銷專業意見嗎?
換句話說,是不是有人看到「負起責任」能想到的只剩下 道歉而已?!


那... 過去十幾年來產業送來校園的co-op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判別責任以及歸屬了.
打電話過去給該校老師說這個送過來的哪裡有問題? 他做了什麼我都寫報告過去?
當然我工作的地方不是行銷或跟這個主題相關的, 但除了專業知識以外的態度問題.
我並不覺得要跟他們的老師扯上關係.

當然, 你有你可以如何認為的自由, 我只是聲明我不會如此判定.

PS. 我坦白說這跟自己觀點有很大的影響, 我認為自己要負責的比重向來很高.
你可以去看我另一串關於霸凌的討論, 即使絕大多數都是別人做, 最終要做判斷的責任是自己.
舊 2025-12-16, 11:15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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