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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詐46萬助理費 北院今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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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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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新竹 台灣
文章: 294
引用:
作者
巴豆布妖
這幾年貪污案一直上新聞,邏輯思考下只有二種情形
1. 目前的賴政府利用司法,用案件來打壓政敵
2. 上一個蔡政府干預司法,將一堆貪污案壓案不處理,換政府
後司法才見天日
那你們選哪一種?
只有兩種可以選嗎? 這樣的人生太狹隘了
2025-12-17, 12:56 PM #
472
Blu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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